林延斌
(中共汕尾市委党校 综合教研室,广东 汕尾 516600)
“邻避”意为“不要建在我家后院”,是指一些公共设施,如公路、垃圾焚烧厂、核电站、变电站、殡仪馆等建设,虽然它们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发挥着巨大效用,却因污染、潜在风险或使人心理不悦等负外部性而遭到周边居民群众嫌弃、排斥乃至引发冲突行为。邻避问题是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必然结果,从20 世纪70 年代的美国到80 年代的欧洲、日本,再到90 年代的新加坡、韩国等,无一不经历邻避高发期。在我国,以2007 年厦门PX 项目引发广泛关注为标志,邻避冲突此后几乎每年都有发生,且呈现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社会底层向各阶层、自发性向组织化法律化[1]蔓延与转型等日趋复杂形势,对传统治理构成严峻挑战。
“枫桥经验”诞生于60 年代浙江枫桥镇,经过半个多世纪守正出新,成为我国基层治理的标杆和样板。2019 年3 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广促进社会和谐的‘枫桥经验’,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同年10 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可见,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枫桥经验”在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优势愈发凸显,将其精神实质嵌入邻避冲突治理当中,成为破解邻避治理困境、治理失灵的新路径新模式。
“枫桥经验”是党委政府主导,依靠和发动群众,通过综治手段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维系社会总体秩序的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