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志平
(苏州市吴江区七都小学 江苏苏州 215000)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不能一味地对学生讲解德法知识,而是应当立足于多个角度,优化学习形式,分析教材中的道德品质内涵,创建有效的德育指导活动,让学生在学习基本道德与法治知识的同时,逐步实现高尚品格的发展,促进其道德修养的提升。
教学目标是教师开展一切教育活动的指南,教学目标的设定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学生对知识建构的效果。教学内容不清晰、教学目的不明确的教学目标,很难指导教师实现对知识的有效讲解。而教材是教师展开德育的基本资源,教材中不仅包含基本的道德与法治知识,也含有丰富的德育品质内容。因此,在实际展开施教工作前,教师可以深入分析教材中的德育品质内涵,并在教学目标中进行明确,从而在课堂指导工作中,通过组织多种形式逐步向教学目标靠近,达到理想的教育状态,落实对学生高尚品德的培养[1]。
人们的情感产生于生活,教师开展德育指导的最终目的也是让学生成长为一个高尚、有节操的人,而建构生活情境,则是推动德育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方式。因此,在为学生讲解道德与法治内容时,教师应当立足于生活情境,让学生能够主动地从生活着手,体会到日常生活中的道德品质,使学生在理解生活情节和生活事物中,真正提高对道德品质的感悟,积极参与到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学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