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心 吴 静 张 维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重庆 400030)
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抓手的医院章程是医院内部治理的总纲领[1]。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着力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努力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2017年7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为推动医院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提供了遵循,明确了思路。本文以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为例,探讨医院章程的基本原则、主体内容及实施建议,为建立符合肿瘤专科医院特色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供依据。
章程是医院的“宪法”,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启医院规章制度,构成医院管理架构及责任体系,明确规定了医院性质、办院宗旨、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是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的起点,是实现依法治院的重要保障。据统计,目前我国仅有北京、河北、深圳等地三级医院制定了章程,大部分公立医院尚未建立章程,导致一些医院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不明确,在改革发展中迷失方向。比如,医院公益性模糊、定位不准确,影响医院的科学发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