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 朱时佳,吴爽
从十八大至今,党中央反复强调加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坚持维护其法人地位,围绕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深入探索其新型运行机制,从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那么每一级别的政府不断制定与颁布相关支持政策,尽全力突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障碍,充分建设与发展农村要素市场,使农村集体经济生机勃勃。
针对现阶段的农业经营格局而言,由分散化与细碎化小规模经营形成的规模经济成为其核心问题。从我国政策提倡农地流转至今,历经长达数十年的发展,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小规模经营,然而农地流转市场发展尚且较为滞后。有相关数据可知,2016年,规模农业经营户在全国农业经营户中所占比重仅仅是1.9%,并且从2011年至今农地流转速率逐年降低。另外,农地流转主体较为狭窄,往往是相互信任的熟人,尚且没有建立起主体多元以及能够为大部分潜在参与者提供优惠的竞争市场,因此通常情况下农地流转属于“小农复制”。
近年来工业化以及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农户劳动力转向城市。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在外出农民工中,在省内就业的农民工9917万人,比上年增加245万人,增长2.5%;跨省流动农民工7508万人,比上年减少86万人,下降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