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庙乐记碑》考释

2021-01-03 22:27:23张韵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21年12期

张韵

内容摘要:陇右地区出土有关伏羲文化的石刻文献极其之多,是我们研究伏羲文化极为宝贵的文献资料。本文选取明嘉靖时期《伏羲庙乐记》进行考释,对于碑刻中出现的历史人物做进一步考证,以期理清楚明嘉靖时期祭祀伏羲活动的基本情况。

关键词:《伏羲庙乐记》 伏羲庙 伏羲文化

伏羲乃中华民族人文始祖,其画八卦、制工具、兴农业、造书契、创音乐,被列为“三皇之首”,不仅仅是真实存在的个体更是一种文化的象征。司马贞《三皇本纪》载:“太昊伏羲氏,代燧人氏,继天而亡。母曰华胥,履大人迹于雷泽,而生伏羲于成纪。蛇首人身,有圣德。”因此,甘肃天水有着“羲皇故里”的美誉。自秦汉起,天水就有着祭祀伏羲的传统,诸多学者也就伏羲祭祀方面进行了研究。然为了拓宽伏羲文化的研究,对祭祀伏羲有更深入的了解,本文利用王国维先生的“二重证据法”,将出土碑刻与书面文献材料结合起来,对该碑刻进行重释。

一.碑文出土情况

《伏羲庙乐记》碑于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立石,现陈列于天水伏羲庙东碑廊。碑身纵253厘米,横91厘米,碑额为篆书,碑文乃隶书,中部和下部残缺。清乾隆《直隶秦州新志·艺文》亦有所载,据州志补全,全文一共825字。兹将碑文转录于下:

《伏羲庙乐记》

胡缵宗撰

夫何祀乎天地?覆载之所必报。何祀乎社稷?生养之所以报。何祀乎圣帝明王?作之君、作之师者所必报。礼也。然古昔圣帝明王,未有太昊若者。惟太昊继天以开物、以画卦、以造书契而立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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