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艳
厦门合立道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 厦门 361004
历史建筑修缮遵循真实性、完整性、最小干预、可识别、可逆性原则[1]。
修缮是指不改变历史风貌建筑内部结构的情形下,对历史风貌建筑的外立面(包括屋顶、外墙、外廊、门窗、门楼、阳台等)进行整修以恢复原貌的行动。
历史建筑的修缮工作,应组织相关资质的修缮设计单位编制修缮设计方案,同时组织具有相关资质及具有鼓浪屿历史建筑修缮设计经验的施工单位进程施工。
结构加固是指不改变历史风貌建筑原有内部结构和外立面情形下,根据结构鉴定结果,对属于危险承重构件进行更换或对已经严重损坏的结构进行加固整修的活动。
砖木结构为鼓浪屿历史建筑常见的结构形式。原结构为木屋盖作为水平承重构件,实心砖墙作为竖向承重构件的混合结构。结构加固前应对该楼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
历史风貌建筑确需拆除重建的,应当按“恢复原貌”的原则进行重建[2]。
修缮时所有拆除替换的建筑材料构件,如可重复利用应尽量利用于原建筑上,如无法利用应由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机构统一回收。
在勘察中,发现建筑结构损坏严重,有不安全隐患和危险迹象时,鉴定资质单位需先进行安全鉴定。鉴定发现房屋已属危险时,应临时支顶加固,按建设部第129 号令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及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