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慧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上诉于安徽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这张落款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图片,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随后,建邺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网传判决书图片属实,是该院工作失误,已出具补正裁定。而此前,出现在安徽省马鞍山市的防疫通知里的“特别提醒:南京是省外”,亦遭到网友们的调侃:“南京是‘徽京’,实锤了!”
事实上,“徽京”趣称并非没来由。从地理位置上看,位于江苏省西南端的南京,北、西、南三面都紧邻安徽辖内城市。明朝时期的南直隶、清康熙初年设立的江南省中关于南京的划分均位于苏皖之中。
如今,借助长三角一体化的东风,安徽紧跟沪苏浙的发展步调,迅速融入一体化的都市圈。南京的都市圈规划辐射的8座城市中,也有一半是安徽城区。
南京和安徽“纠缠”的渊源从历史上就存留依据。
明朝洪武元年,明朝建立,定都南京。直属京师南京的地区为直隶,直隶地区下辖应天府(今南京)及附近17个府州范围涵括了今天的沪苏皖。明朝永乐十九年,朱棣迁都北平,改直隶为南直隶,应天府为其中心,江苏、安徽均在南直隶辖区内。清朝顺治二年,南直隶被改为江南省,省府设于江宁府(今南京),江南省范围即相当于今江苏省、安徽省和上海市。外界普遍认为“徽京”最早出处于此。
近代以来,商品经济迎来初步大发展。有说法显示,借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长江三角洲地区”概念也一并引入,传统概念下划分出的江南、江北有了融合的趋势,大区域的概念开始被人们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