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进
(西安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710054)
英国政治学家安德鲁·海伍德认为领导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行为模式、个人品质或政治价值。从一般意义上,“作为行为模式,领导是某个人或群体施加于更大的实体以便组织或指导其达成预期目标的一种影响力。”[1]领导力本质上是一种影响力,即领导主体影响客体实现特定目标的能力。领导主体影响客体的方式很多,其中采用强制方式最为简单直接,但强制的成本需要考量,何况“即使是最强者也决不会强得足以永远做主人,除非他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2]而且领导主体的变故或更迭可能导致领导力的消失或减弱。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质,可以弥补领导力存在的缺陷,使之能够将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并且“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3],这就需要将领导力制度化或者通过制度发挥领导力的作用,即制度领导力。
制度领导力为新世纪以来在西方出现的概念,相对于个体领导力而又与之共处于企业运行之中,“揭示了领导者通过制度工作将个体领导力制度化在组织中,实现组织持续稳定发展的过程和结果”[4],实现由价值观管理走向制度管理,避免明星领导者离场或犯错给组织带来危机。自引入中国后,一直在经济管理领域广为应用,并逐渐受到政治学界青睐,用以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力的转变和提升,这一概念的应用领域始从微观企业管理向宏观国家治理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