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 霞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广东 佛山528300)
华夏文明发源并依赖于农耕,使得农业、农村和农民在社会的整体结构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从春秋时期,管仲按照为社会贡献大小,排列出“士农工商”的顺序,到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变法,首倡“重农抑商”,而后其成为整个帝制中国时期最基本的经济指导思想,农业成为古代中国的立国之本。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国家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卓越成绩;另一方面,“三农”问题依然是我们走向现代化进程中最艰巨的任务,也是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面临的最大难题。党和国家历来重视三农问题的解决,在党的十九大上,更是将乡村振兴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推进乡村振兴,无疑需要建基于对乡村本有特质与资源的真切把握。为此,本文将聚焦于传统乡贤及新乡贤,借助对二者身份、特质及其转型的剖析,以期管窥传统与现代乡村社会的大致生态,并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提供历史与现实的参照。
无论农业、农村和农民,还是乡贤,在中国的历史文化共同体中都由来已久。学界部分学者对于乡贤的界定,往往将之与乡绅打包一并,并默认其与官僚之间的密切关系。然而,这种大而化之的解读,却不一定符合事实。概括来讲,帝制时代的乡贤只是作为乡绅的正面代表,乡绅则是与城镇等地的绅士共同构成一般化的绅士集团。因此,想要澄清乡贤之定位与特性,必然借由从绅士到乡绅再到乡贤的诠释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