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四重逻辑”
——基于深圳“民生实事票决制”研究

2021-01-06 08:10:52秦远航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21年6期

秦远航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1]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不仅是对中国共产党百年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实践总结,更是对第二个百年新征程上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新发展的理论指导和方法论指引,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广东省统一部署,2021年,深圳市在历年民生实事起草酝酿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了“民生实事票决制”制度建构,以推动民生实事项目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治理实践的一鲜活样本。全过程人民民主来源于广泛而深刻的基层治理实践,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这座超大城市的民主实践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一、价值逻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穿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核心价值追求,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遵循的价值逻辑,充分体现了人民性这一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只有深刻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科学内涵,搞清楚“为了谁、依靠谁、由谁享有”的问题,才能准确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向标,真正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逻辑自洽。

(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为了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

“为了谁”的问题,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本性和原则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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