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琼,何剑,杨丽娜,黄斐,周晓艳,刘利才
(1.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四川 南充 637000;2.四川省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四川 成都 610000;3.西华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0)
国务院公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8年10月起施行,《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强化医疗服务的关键环节和风险防控、加强医疗服务中的医患沟通;《条例》明确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风险、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等情形的法律责任,明确了卫生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中的法律责任,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新形势下,医疗机构必须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以某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例进行分析。
患者为男性,××××年××月××日因“双髋疼痛6+年,加重伴功能障碍5+月”入住甲医院。专科查体:双下肢无短缩、畸形,双髋无畸形,双下肢轻度水肿,散在斑疹、色素沉着,皮温正常,无溃疡、糜烂,双髋压痛,以左侧尤甚,直腿抬高试验(-)、加强试验(-),双髋站立行走困难。××月××日髋关节CT示:1.双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可能性大;2.双侧髋关节退行性改变。初步诊断:双侧股骨头缺血坏死。入院后经完善相关术前准备,××月××日患者在全身麻醉下行“左髋置换术”,术中见左股骨头变形,予电锯截除股骨颈至股骨小粗隆上方约1.2cm处,取出股骨头,探查左髋臼并予扩髋至约50mm,反复高压冲洗后置入骨水泥并安装54号珊瑚面髋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