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苑 张素领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的必然要求,既是现实之需,更是发展之要。近年来,石家庄市认真落实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以提升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超用加价和节水奖励机制制度,提高用水效率,实现农业节水和小型灌溉工程良性运行。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应坚持3 个原则,一要坚持综合施策原则,运用价格杠杆、工程改造、技术推广、结构调整、管理创新等措施推进改革;二要坚持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原则,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与节水奖励机制同步进行,既促进农业节水,又维护农民权益;三要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按照不同地区水资源条件、灌溉条件、经济水平、计量方式等差异状况,探索符合实际并具有区域特色的做法。
完善计量设施:新建、改扩建农田水利工程须同步配套计量设施,井灌区可采用“以电折水”、机械水表、IC 卡水表、物联网水表等计量设施;渠道输水可采用测控一体化闸门、量水槽、量水堰、流量计、量水标尺等计量设施。利用现代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构建和完善智能化用水管理平台,逐步实现用水管理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