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彦伟
平山县地处石家庄市西北部,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经过多年治理,水土流失情况得到了遏制,治理成效显著。截止2019 年底,水土流失面积 1170.01km2,占全县总面积的44.18%,轻度侵蚀面积1100.17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4.03%。此文通过对历年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对实施主体的变化、各项措施的成效进行阐述分析,总结目前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建议。
平山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自2003 开始实施至2016 年,共完成24 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总投资15948.51 万元(中央补助资金7595 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623.51 万元、群众自筹资金6730 万元)。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1.6km2,其中:梯田29126 亩、经济 林56328 亩、水保林137912 亩、苗圃亩60、果园24 亩、水蚀林地治理305亩、灌木林183 亩、人工种草30 亩、封育治 理339436 亩、修建谷坊坝995 道、大口井58 眼、蓄水池218 座、扬水站115处、渠道65990m,护地堤4115m。
2017 年—2018 年由于资金整合,未进行工程建设。2019 年经向县政府请示,不再进行资金整合,实施了甘秋、柏岭两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20km2,总投资740 万元。
通过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补充完善了项目区的水利基础设施、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宣传引导群众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明显,社会效益显著。
2003 年开始实施时,由平山县水务局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经上级审查批复后,召开乡(镇)、村会议,由收益村选择施工方,直接由县水务局、受益村、施工方签订三方协议,主要由当地群众进行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