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苗,李红梅,赵慧文
(延安大学附属医院产科,陕西 延安 716000)
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是指孕前糖代谢正常或潜在糖耐量异常的育龄妇女孕期出现的一种的代谢性疾病[1]。GDM不仅增加了围产期母婴不良结局的发生率,而且显著增加了孕妇及其后代长期肥胖、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的风险。根据国际糖尿病联盟新近发布的糖尿病地图数据(DIABETES ATLAS),在全球范围GDM的发病率为14.0%[2]。因此对妊娠期糖尿病这一特殊群体的体重监测及科学管理已是大势所趋。
BMI较单纯的体重衡量更为准确,因为其考虑到人体的身高因素,能够有效避免身高产生的误差,目前,作为反映肥胖程度和健康状况的一项指标,国际上公认其可靠性更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BMI分类指南,将孕前BMI分为4组:孕前BMI<18.5kg/m2视为体重偏低,BMI18.5 ~24.9kg/m2为体重正常, BMI25~29.9kg/m2视为超重, BMI≥30.0kg/m2则为肥胖。怀孕期间体重增加的特别推荐标准于1990年制定[3],2009年[4]由美国医学研究所(IOM)更新。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对妇女孕前体重指数进行了分类。相应的孕期增重指标为:低体重孕妇孕期增重范围为12.5-18kg,正常体重孕妇为11.5-16kg;超重孕妇体重增加范围为7-11.5kg,肥胖孕妇为5-9kg[5]。但其针对的是美国人的BMI,与中国人体质有一定的差异,且未综合考虑年龄及妊娠期并发症等因素,特别是妊娠期的特殊人群,如妊娠期糖尿病,许多研究已证实与肥胖关系密切, IOM却未提出孕期增重的指导意见。我国有学者研究涉及此类,但样本量较少,多为单中心研究,且各地生活状况、经济条件及文化底蕴不同,孕前BMI差异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