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素清
(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875)
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公民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升,其更多倾向于通过诉讼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随之也产生了一系列虚假诉讼问题,一些主体企图通过虚假诉讼谋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办案秩序,侵害了合法主体的财产权益。因此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中增加了一项新罪名——虚假诉讼罪,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同时也为了实现与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衔接,增强对虚假诉讼的制裁力度。而在虚假诉讼刑事案件中对被害人保护的问题也渐渐凸显:被害人所处诉讼地位未受到尊重问题;“套路贷”构成虚假诉讼罪的情况下被害人保护救济难题;办案机关排斥被害人参与诉讼的问题;在涉案财物追缴与返还过程中被害人保护问题,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中对被害人保护作出了相关原则性规定,但并不具体,以至于在具体刑事案件中可操作性不强。被害人本身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尤其在虚假诉讼案件中,其自身财产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因此对该类案件被害人保护的研究是必要的。本文从当下虚假诉讼案件中被害人保护面临的难题出发,以立法与实务两个层面来探讨存在这些难题的原因以及相关的解决对策,以达到完善立法规则,解决该类案件被害人保护面临的难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