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河湖长制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21-01-06 17:53:22辛玉凯
海河水利 2021年6期

辛玉凯

(武城县水利局,山东 武城 253300)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河湖水质水环境改善、保障经济和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十分有效的社会管理形式[1]。武城县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各级河湖长主动担当作为,把落实河湖长制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和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举措,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上不断努力,促使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1 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1.1 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2017 年3 月,武城县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县河长制办公室抽调8 名业务骨干专门负责河长制工作,全县河长制工作启动。4月28日,印发了《武城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相继出台了《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河长制工作县级督查督办制度》等制度文件,完善了河长制工作机制。武城县域内共有14 条县级河道、2 座水库、40 条镇级河道、283 条村级河道,建立了河湖名录并印刷成册分发至各级河长,分段分级设立了7 名县级河长、91 名镇级河长、339 名村级河长和460 名河管员,建立了县、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

2018年8月,武城县根据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制定出台了《武城县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将湖长制目标任务纳入河长制,湖长制与河长制统筹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落实、统一考核,实现河湖一体协同治理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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