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霞
(海河水利委员会水利信息网络中心,天津 300170)
建立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国家与水利部的共同要求。水利部近期颁布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21〕200 号)对档案验收与移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凡是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竣工验收”[1]。因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不能进行竣工验收。
永定河水资源实时监控与调度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永定河项目)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打造绿色生态河流廊道的迫切需要,是《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安排的一项能力建设项目,也是海委承担的水利部重点工程项目。永定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监测体系、数字永定河平台、业务系统、安全体系、系统集成五部分[2],根据需要划分为建筑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数字平台与应用系统软硬件购置等7 个单位工程。
项目档案与项目建设密不可分,永定河项目建设涉及的专业广、单位多、工序繁、周期长,收集、整理、归档等管理难度较大,档案管理人员将面对更大的挑战。笔者对以往项目档案归档整理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通过永定河项目档案管理实践对问题成因展开了分析,提出了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