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麒麟
(郑州大学 法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所谓课程思政,是指将“立德树人”作为各类课程教育的根本要求和理念,将各类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在各类专业课程中体现思政育人的功能,所有的专业教师都要肩负思政育人职责,积极弘扬主旋律,努力传播正能量[1]。“课程思政”的实质不是增开一门课,也不是增设一项活动,而是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程教学和改革的各环节、各方面,实现立德树人润物无声[2]。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各类课程都要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目前,思政教育与法学类课程的融合尚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法律硕士培养领域,相关教学成果几乎空白。
课程目标是一定教育价值观(教育目的、教育宗旨)在课程领域的具体化,它是具体体现在课程开发与教学设计中的教育价值,其基本来源是学习者的需要、社会生活的需求以及相应学科的自身发展[3]。在法律硕士“民法学”课程中,明确课程目标,是课程设置的基础,是实现课程人才培养模式的起点,直接关系法律硕士“民法学”课程的教育价值和理念的实现程度。“民法学”是法学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学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面向法律硕士开展的“民法学”课程作为社会科学是培养从事上层建筑工作的人才[4]。法律硕士“民法学”课程思政的课程目标,应当结合法律硕士“民法学”课程的基本特点,依据“知识—能力—素质”三元结构要素共存的人才培养模式科学综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