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明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修订)》(简称《标准》)中,“选择性必修课程”共设六个模块,它们分别是:“模块1:数据与数据结构”“模块2:网络基础”“模块3:数据管理与分析”“模块4:人工智能初步”“模块5:三维设计与创意”“模块6:开源硬件项目设计”。其中,前三个模块是为学生升学需要而设计的课程,后三个模块是为学生个性化发展而设计的课程。“数据与数据结构”是“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第一个模块,教学完成后,则需要进行评价。由于这是选择性必修内容的首次评价,所以,认真学习《标准》相关内容,弄清该模块的学业质量水平的要求是测评开展的必要前提。

学业要求 学业质量水平3 学业质量水平4学生能够运用生活中的实例描述数据的内涵与外延,能够将有限制条件的、复杂生活情境中的关系进行抽象,用数据结构表达数据的逻辑关系(信息意识、计算思维)能够从数据结构的视角审视基于数组、链表的程序,解释程序中数据的组织形式,描述数据的逻辑结构及其操作,评判其中数据结构运用的合理性;能够针对限定条件的实际问题进行数据抽象,运用数据结构合理组织、存储数据,选择合适的算法(如排序、查找、迭代、递归等)编程实现、解决问题(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能够分析数据与社会各领域间的关系,自觉遵守相应的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信息社会责任)了解数据管理和分析的基本过程与方法,认识数据的有效管理与处理对提高信息价值的重要意义,能够按照给出的数据分析方法分析数据并进行可视化呈现,提取有用信息,形成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