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为了探究城镇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旅游发展的关系,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为研究样本做静态面板分析。结果表明,城镇和农村可支配收入对长三角区域旅游经济的影响有显著推动作用,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能更大刺激旅游需求的产出。另外,江苏地区和浙江上海地区的可支配收入对旅游经济的作用大于安徽地区,但安徽地区的可支配收入更能催生周边游需求。
关键词: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 人均可支配收入 旅游发展
一、研究背景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位于中国华东长江中下游平原,是我国经济、科技、文化发展最活跃的城市群之一,包括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和安徽省的27个城市。城市群不仅在经济发展上处于国内领先,旅游发展的势头也很强劲。
旅游是涉及面较广的一种活动,无论是宏观政策微观市场还是个人喜好收入水平等都会影响人们的旅游活动。从统计的数据来看,一般规律是经济越发达、收入水平越高的地区,出游人数会越多。学者郑群明、钟林生(2005)从居民对旅游认知特征的角度展开研究,提出主要限制多数农村居民出游的因素是可自由支配收入[1],林丽(2013)通过城镇和农村的消费对比得出城市居民的旅游消费与居民收入的相关性大于农村[2],戴学锋(2014)将人均收入设为核心解释变量得出收入与出境旅游发展存在门槛效应[3],刘建平、罗立清等(2014)提出了在带动旅游消费的程度上不同的省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具有显著差异[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