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秉辉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郭树清在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时提出,要持续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和金融帮扶工作,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此后不久,8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消息,进一步细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在联合召开的“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电视电话会议”中要求大型银行要加快健全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坚持服务当地、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三服务”经营定位,提升乡村振兴金融供给能力。
大行“下沉”与中小行瓶颈
当前,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就是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就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重大战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的鲜明主题,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围绕乡村振兴,探索金融资源服务农村市场成为重要命题。
过去,农村金融市场中金融供给往往难以满足其实际需要。这一方面源于农业生产本身具有风险高、回报低、缺少抵押物的特点;另一方面,农业生产难以规模化、标准化经营,在市场风险与自然风险的双面夹击下,农村金融产业发展缓慢,常常是大行不愿触及的空白区(图1)。
大行“下沉”独具优势。随着政策方向的指引,以及城市渐渐饱和的增量空间,越来越多的大行开始瞄准农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