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土族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2021-01-08 11:09郝晓静
攀登 2020年6期
关键词:土族青海省文化产业

郝晓静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0)

民族文化产业作为民族文化和地方经济的综合体,具有独特的产业价值和深厚的发展潜力,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支点。当前,土族文化产业发展已成为青海省土族聚居地区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正以其独有的民族性、地方性和创造力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这一民族、这一地区的文化面貌、生态结构和生存方式。土族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工艺和形态等方面具有鲜明的民族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特点,且大多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作为开发对象,属于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较高的绿色产业和黄金产业,对于解决民族文化保护和需求矛盾、扩大居民消费、繁荣文化市场,加强土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土族艺术、饮食、刺绣、服饰、青稞酩馏酒等文化产业,既有利于优化地方文化产业布局,又有利于转变地方经济发展方式;既有利于传承、保护、创新独有的传统文化资源,又有利于增强地方文化软实力、提升特色文化品牌形象;既有利于扩大就业、助力脱贫攻坚,又有利于调动当地各族群众生产积极性、共同构建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新家园。尤其在“一带一路”倡议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青海省迎来了进一步提升文化自信、优化产业格局的重要时机。因此,如何依托丰富多彩的土族文化资源,多措并举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明确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培育文化精品,打造特色产业链,进而形成区域文化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土族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双向进步,是青海省土族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关键点。

一、相关研究综述

人们普遍认为,“文化产业(culture industry)”的概念最早是1947年法兰克福学派的西奥多·阿多诺(Theodor Adorno)和马克斯·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在《启蒙辩证法》一书中所提出的。但时至今日,国内外理论界尚未对文化产业的定义和内涵达成共识。不过,国内大多数学者基本上都同意——所谓“文化产业”,就是通过工业化、产业化的方式来制造出文化产品,然后使这一部分文化产品在商品市场上流通并实现其价值。而“民族文化产业”,就是一种特殊的、具有很强民族性和地域差异的文化产业,是民族文化产业化的一种过程,其核心是民族文化。

(一)民族文化产业相关研究

我国对于文化产业的相关研究起步相对比较晚,始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1985年,在《人民日报》上首次出现“文化产业”一词;1987年,李军在《试论文化艺术的商品性及其调节机制》中首次在学界提出“文化产业”;1991 年,《上海文论》刊发了国内第一篇研究文化产业的文章;1993年,国家文化部首次提出“在改革开放中发展文化产业”,标志着文化产业相关理论在我国开始形成并逐渐成为国内学术界研究的重点之一。从20 世纪 90 年代末期,特别是进入2010年以来,国内文化产业研究逐步发展起来,成果颇丰。与此同时,以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等人文学科为主的民族文化产业相关研究成果也不断涌现,它们从不同视角审视民族文化产业,为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思路与对策。

一是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研究。主要有贾银忠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概论》,潘玉娇的《西部地区文化产业研究》,赵子志的《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施惟达、李炎的《态与势:云南文化产业研究》,等等。这些学者们详细系统地叙述和分析了少数民族丰富的文化资源,重点分析了各少数民族地区民俗文化、民族工艺品、民族艺术品文化、民族传统体育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找出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优势与劣势,机遇与挑战。二是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研究。主要从文化产业和经济之间的关系出发,着重探索如何更好地合理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从而推向市场,实现民族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例如,来仪的《西部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开发走向市场》,施惟达的《文化与经济:民族文化与产业化发展》,赵世林的《云南少数民族的文化产业与文化传承机制研究》,王克岭的《微观视角的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晏雄的《少数民族村庄文化产业化发展的困境与出路》,等等。三是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路径研究。许莉的《西部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模式探索》,杨何的《对建立“西部文化产业特区”的思考》,李炎、林艺的《差异性竞争: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模式研究》,王世金、石惠春的《西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思考》,陈婕的《西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探析》,唐艾的《关于西部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思考》,熊正贤、杨艳辉的《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研究》,等等。这些学者们通过对西部文化产业的深入分析与研判,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发展模式、路径和对策,为全面提升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供了思路,贡献了智慧。此外,马进虎、胡芳、毕艳君、杨军的《青海文化产业构建研究》,康海民的《文化产业助推民族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韦仁忠的《对青海省民俗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考》,苏雪芹的《青海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对策研究》,崔永红、张民的《青海省文化产业的资源禀赋与优势项目探寻》等,从文化产业开发的角度对青海省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作了研究。

综上所述,国内学者们通过大量走访和实地调研,获得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并且在此基础上对民族文化产业进行了大量实证性研究,但相关研究仍处于探索和应用实践阶段。从研究方法上来看,国内对民族文化产业的定性研究较多,定量研究较少;实证研究较多,理论研究较少;个案研究较多,普遍性研究较少。

(二)土族文化产业相关研究

国内从文化产业角度将土族文化作为主要具体研究对象的研究鲜少,没有专门的关于土族文化产业的学术著作,只有少量学位论文和期刊文章,且主要集中在2010年之后。总的来看,关于土族文化产业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土族文化产业现状及发展路径研究。比如,赵海平的《科学发展观视野下青海省土族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哈承清的《刍议互助县土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麻长荣的《青海省互助县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研究》,费胜章的《易地搬迁土族村落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研究——以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班彦村落为例》,等等,依托青海省独具特色的土族文化,对土族文化产业发展进行实证研究,从多个角度提出了土族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二是土族民俗文化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研究。比如,赵昌宏、马明呈的《青海互助土族民俗旅游的SWOT分析》,何梅青的《青海民族文化旅游品牌建设之我见》,阿义莲的《互助土族婚俗文化及其旅游开发研究》,邸平伟的《土族文化艺术旅游资源的开发设想》,祁桂芳的《青海土族民俗旅游的开发》,王建华的《“一带一路”倡议下青海省文化产业与旅游扶贫互动发展研究——以互助土族自治县为例》,等等,均对土族民俗旅游进行了分析与阐述,但并未从宏观上对土族文化产业进行更深层次地研究。三是针对土族文化资源某一部分的开发利用开展研究。比如,马花的《加快土族刺绣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才让本的《“一带一路”背景下土族刺绣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考》,马生林的《试论着力打造“花儿”品牌》,王昱、毕艳君、刘景华、马生林的《青海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发之思考》,甘泉的《土族刺绣的审美价值及开发前景》,胡亮的《旅游文创产品设计视域下土族刺绣的传承与创新》,等等,着重介绍了土族艺术、刺绣、体育活动等的文化特性和商业价值,也对土族文化产业开发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与探索。另外,李丽的《文化市场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以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为个案》,樊雪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以青海土族於菟舞为例》等,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角度,对土族文化的开发利用进行了个案研究。

总体来看,目前关于土族文化产业的研究,偏重于人类学、民族学、艺术学等学科视角,对土族文化内涵和优势资源的发掘和把握不够充分,对土族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不够深入,对土族文化产业化开发的运行机制和模式研究不够全面。需要从更多的视角,特别是经济学视角去分析,为土族文化产业化发展提供更多智力支撑。

二、青海省土族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近年来,土族饮食文化中,有关八眉猪的烹饪、“背口袋”“狗浇尿”和“熬饭”等都具有很高的人气,兴起了大量土族特色食品加工产业;服饰文化中,土族人民在传统服饰的实用性基础上进行创新,使得土族服饰产业凭借着“一带一路”的红利不断壮大,逐渐与世界接轨;刺绣文化中,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土族刺绣文化产业涉及内容众多,应用范围广泛,对推动土族文化产业整体发展意义非凡;民俗文化艺术中,围绕山歌“花儿”、土族家曲、安昭舞等丰富的土族民俗文化发展旅游业,既保护了传统的土族艺术文化,又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思想观念落后、产业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不合理、人才队伍匮乏等因素影响,土族文化产业至今尚未形成稳定的产业结构。

(一)认识不清,思想观念落后

民族文化产业其巨大的附加值和产业潜力为我国民族地区所重视,地方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愿望也十分迫切。但由于对民族文化产业的概念、定位、特征、属性所知不多,导致发展观念与实际发展呈现出滞后和错位的现象。只有在充分理解与尊重民族文化的前提下,把民族文化作为民族文化产业的核心和关键,将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传承保护为前提、以开发利用为手段,以促进发展为目的”,才能促进民族文化产业良性发展。但从青海省土族文化产业实际发展情况来看,主要是对土族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律性研究不够深入,对土族文化产业发展的深远意义认识不足,思想观念缺乏开拓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照搬照抄其他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市场化发展模式,制定措施不切实际,无法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导致土族文化产业发展步伐缓慢。特别是对土族文化产业缺乏准确定位,缺少专门的土族文化产业规划和土族文化资源开发利用评估分析报告,且单纯依靠旅游业来带动土族文化产业的发展,无法形成持久生命力。加之宣传普及力度不够,没有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全面普及土族文化产业发展相关内容。2020年7月,针对青海省土族文化产业做了一项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20份,回收有效问卷104份。调查结果显示,人民群众对土族文化产业概念的认识片面、模糊,对当地土族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不甚了解。(详见表1、表2)

表1 群众对土族文化产业概念的认识

表2 群众对当地土族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认识

(二)创新不足,文化产业链短

土族的饮食特产、诗歌传说以及民间手工艺、舞蹈与音乐等都是土族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文化产业发展市场中具有广阔前景,近些年来也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但受资金、人才、技术的限制,土族文化产业总体上缺少创新,文化产业规模明显偏小,技术水平低下,产业链衔接不够。土族文化所展现的丰富内涵和隐藏的市场价值没有得到很好挖掘和运用。对土族文化资源的开发仍然停留在民俗文化旅游等单一的开发利用上,忽略了土族其他文化资源的发展优势与可利用的发展方向,导致当前青海省土族文化产业发展形式单一,现有文化产品还处于粗放型经营,真正触及土族文化精髓的创新凤毛麟角,且产业与产业缺乏有效整合,资源分割严重,未能利用土族文化品牌延伸出一条完整、有机的产业链。

(三)人才匮乏,产业核心竞争力缺失

人才匮乏,是全国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普遍问题,而青海作为集西部地区、高原地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于一身的省份,人才匮乏问题尤为突出,土族文化产业发展中这一问题较为严重。由于民族文化产业呈现综合性特点,涉及到艺术、传媒、演艺、旅游等一系列子行业,必须考虑到民族文化、地域条件、经济发展模式、宗教信仰等诸多内容,所以需要阅历丰富、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眼界开阔、思维活跃、敢于创新、善抓机遇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青海省在人才总量、创新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数量等关键性指标中均位居西部地区末尾,文化产业人才无法满足土族文化产业长远发展的需要,导致土族文化产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动力。

(四)融资困难,难以形成产业集群

民族文化企业的核心是文化这一无形资产,民族文化产业和文化产品表现出明显的“轻资产”“重文化”特征,其融资模式也必然伴随着“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目前,青海省土族文化产业市场化水平仍停留在低水平阶段,相关企业发展并不乐观,规模小、附加值低、信用等级低,没有足够的不动产融资担保,面对银行贷款、民间借贷、信用担保严格的限制,融资难已成为土族文化产业做大做强中所面临的一大“拦路虎”。而由于青海省的地缘劣势,加之政府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渠道窄,金融财税政策支持不够,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相对较差,导致土族文化产业规划水平不高、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等问题。另外,由于土族文化产业发展存在前期投资大、后期发展速度缓慢、资金回笼周期长等问题,加之相关企业在管理上经验不足、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策略,民营资本投入风险巨大,不愿投身其中。从近年来国内其他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趋势及经验来看,要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并取得实效,就要走产业集群发展这条道路。但由于市场化水平低、融资难度大,导致资本要素不可进入、不易集中,未能形成规模化产业集群。

三、青海省土族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路径选择

青海省土族文化产业要全面、协调、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既要考虑土族文化资源的特殊性,又要在文化产业发展中不断传承与创新,才能全面推动土族文化产业持续向好发展。

(一)树立科学的土族文化产业发展观

青海省土族文化产业的开发,要遵循其自身属性和发展规律。从调研结果和实际情况来看,当前,在土族文化产业开发的过程中,思想观念较为落后。因此,要转变落后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土族文化产业强大的价值潜力,结合实际,更新观念,树立科学的土族文化产业发展观。要充分认识到土族文化产业在过去几十年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瓶颈和困难,多措并举激发土族文化“龙头企业”活力,增强文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点带面带动土族文化产业全面发展。同时,地方政府要积极引导土族文化产业,坚持传承与创新协同发展,培育良性互动的民族文化产业市场体系。大力宣传与阐释土族文化,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民族文化产业的竞争力意识。

(二)严格遵循“三个结合”开发原则

第一,将土族文化产业与土族群众经济收入相结合。在土族文化产业发展中,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结合国家对文化产业发展提出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出政府对土族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优势,根据土族文化特点打造文化产业化发展模式,维护广大群众的经济利益,实现土族文化产业发展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统一。当然,组织文化活动期间,一定要充分理解并融入土族文化,通过合理论证以及对项目的科学规划,提高土族文化产业经济效益,为土族地区的城镇建设创造有利条件,让群众获取更多利益。第二,将土族文化产业与地区文化建设相结合。文化建设是城市化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内容,土族文化产业发展为城镇化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需要紧密联系土族文化建设,以此实现全面性发展与进步。由于土族地区社区发展相对较慢,加上公共文化建设力度不足,导致土族地区经济发展与文化建设缓慢。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对土族文化能够产生的经济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帮助土族地区人民群众认识到土族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引导土族文化产业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第三,将土族文化产业与土族地区文化发展体制相结合。对于青海省土族文化产业发展来讲,必须掌握当地文化发展体制,有效调节文化体制创新改革中与文化产业发展之间的冲突,统一发展目标。青海省文化体制改革是土族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动力,不仅为土族文化产业发展创造了更为理想的发展环境,也是对土族文化产业发展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只有将土族文化产业与文化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利用土族文化资源,打造特色型土族文化产业,形成稳定的文化产业链,更好实现土族文化产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

(三)创新土族文化产业发展模式

土族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创新,必须结合青海省土族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在文化产业发展理论指导下制定客观、科学、完善的土族文化发展模式。一方面,要通过区域经济发展中平衡与不平衡发展理论,及时对青海省土族文化产业发展特点以及困境等全面分析。协调好土族文化产业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缩小之间的关系,实现土族文化产业资源的均衡划分,打破文化产业发展限制。认清青海省土族文化产业发展中其他产业之间存在的不平衡情况,加大资源优化配置力度,极力改善土族文化产业发展中基础设施、经济水平、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不足,在巩固现有产业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土族文化产业发展领域,走规模化、集约化的道路,形成土族文化产业集群。另一方面,要着力改变民俗旅游单一形式,通过创新性构建土族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打造土族文化示范性发展基地,开展“生态为基,文化为魂,美丽为形”民俗文化活动,依托“青稞酩馏酒酿造技艺”“土族婚礼”等文化载体,打造“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多元化服务,将最真实的土族文化风情传递给游客,从而带动青海省土族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同时推动土族地区产业发展步伐,提高农民收入,为乡村振兴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强土族文化产业人才培养

青海省大力发展土族文化产业,关键是人才,需要不断加强人才智力支撑。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依托青海省“千人计划”“西部之光”和“博士服务团”等人才项目,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支持和优秀的文化产业人才以“硬性”或“柔性”的方式向少数民族地区转移,组建专业文化产业管理队伍,选派人员到民族文化产业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进修学习、研讨交流,着力加强对“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的保护与培养,进而优化环境,以此培育并吸引整个产业链上的高、中、低端人才。借鉴其他地区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模式,加大“产、学、研”平台建设,鼓励民族文化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建立专门培养文化产业的教育机构,采用“定向式”“订单式”培养的新机制,培养一大批熟悉民族文化产业方面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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