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和社会公众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社会安全意识,压紧压实各项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一起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旨在务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共同营造监督共治的氛围。
2021年6月18日,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在湘乡市山枣镇明察暗访过程中,现场查获某烟花爆竹公司员工王某某驾驶一面包车运输“闪光雷”(18个/件装规格)烟花10件、“好运来”鞭炮(10个装/件装规格)30件,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该局随即移送当地派出所和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查实王某某存在未向公安机关申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湘乡市公安局于2021年6月18日依法决定:对王某某行政拘留十日,没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
该名员工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王某某作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员工,明知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且应使用专用运输车辆,而擅自使用普通面包车运输烟花爆竹。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22条、第26条之规定,构成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