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 娟,吴杨义
(桂林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尽管维特根斯坦曾明确表示《逻辑哲学论》的要点是伦理学,[1]182并为了澄清对此书的诸多误解,在数年后的一场讲座中以相对通俗的语言解释了其中表达的伦理学观点,《逻辑哲学论》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被解读为一本语言哲学而非伦理学的著作。人们通常认为,维特根斯坦的前期思想催生了逻辑经验主义或逻辑实证主义运动,后期思想则奠定了日常语言学派的基础。这种认识固然凸显了维特根斯坦对于语言哲学的重要贡献,但纵观其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维特根斯坦显然不只是一位专注哲学思考的学者,更是一位不断调整自身生活方式以寻求内心安宁的行者。而探索正确的生活方式,追寻生活的绝对价值,正是他对伦理学的定义。
我们认为,打开《逻辑哲学论》伦理学维度的钥匙就隐藏在维特根斯坦对伦理学的定义之中。所谓绝对价值,是指我们在逻辑上必然选择或不得不接受的价值。绝对价值具有逻辑上的排他性。通过这一概念,维特根斯坦在伦理学与逻辑之间建立了一种特殊的联系。虽然《逻辑哲学论》中的大部分命题都是在谈论逻辑,但只要紧紧抓住这种联系,就可以看到此书的最终目的是否证人类借助思维和语言把握绝对价值的可能性,正如全书最后一个命题所表达的:“7 对于无法言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2]89
1921年11月,维特根斯坦应《逻辑哲学论》英文版译者的邀请,在剑桥大学作了一场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