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宇
(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南平 353000)
在南平市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中,需要对区域噪声、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噪声三个项目实施监测。按照工作规定,需分昼夜分别进行监测。功能区每半年进行一次噪声监测,其中延平区为重点监测区域,需每季度监测一次。对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进行监测,按照每年一次的频率开展工作。针对交通及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开展质量评价。针对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结果,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开展质量评价。从当前工作开展情况来看,环境噪声监测容易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复杂性。在常规监测工作中,依靠工作人员对城市区域噪声、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噪声及产生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容易因监测结果不准出现判断失误,造成投诉事件发生。为使工作得到改善,还要对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通过解决问题保证对环境质量作出科学评价,为推动城市的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噪声信号是非连续分配状态,会受到外界复杂因素干扰,在固定、少数监测位点难以进行客观监测,将造成结果不具代表性。对城市各区域环境噪声进行监测,目前主要采用网格布点法,将各区划分为多个等大正方形网格,通过人工行走在各网格中心或接近中心可测量位置开展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