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华
(武汉大学 社会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2)
中国政府体制的显著特点是,上级集中了权力和资源,下级承担了事务和责任。伴随着最近若干年中央对政策落实的重视,省市县各层级政府都加强了向上集权和向下压责,向基层下达的任务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严,基层承担责任越来越大。但是,基层的人财物权等资源却没有显著增加,对资源的使用则不断趋严,各层级的督导检查如雨后春笋般下乡,在规范基层治理的同时,也使得“责权利”不匹配现象愈发严重,到乡村两级最明显①。在“责权利”不匹配条件下,基层政府要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和辖区治理事务,就必须充分调动和合理配置其工作人员的人力资源②。那么,基层干部人事激励就变得至关重要。
然而,基层干部人事激励同样要面临这样的悖论,一方面任务越多、越重,要求越严,越需要激励干部,要通过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来推动工作扎实落地;另一方面越到基层,激励措施和政策工具越少,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基层过去不规范的经济激励措施被取消,基层干部人事激励就更加捉襟见肘。那么,基层何以激发干部的积极性,推动他们干事创业?
从文献梳理来看,既有对基层政府激励机制的研究,从激励措施作用的方向和结果,主要将激励机制划分为“正向激励”和“负向激励”两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物质激励、政治激励、精神激励和情感激励等四重微观机制③,实践中以物质激励和政治激励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