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平,张莉,张彬,赵嘉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北京 100029)
2021 年2 月22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 号),明确将“建立绿色贸易体系”列为重点任务之一。不仅如此,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发展绿色贸易不仅有助于推动碳达峰和碳中和等环境目标实现,而且对贸易高质量发展、国际竞争力提升以及高水平“双循环”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需要重点关注和进一步推动。
回顾中国绿色贸易政策发展历程,依据其相关特征可划分为4 个阶段:(1)前绿色贸易政策阶段;(2)中国绿色贸易政策起步阶段;(3)中国绿色贸易政策发展阶段;(4)中国绿色贸易政策深化阶段。
20 世纪70 年代到21 世纪初,中国绿色贸易政策尚未起步,主要是对国际环境与贸易议题和政策进行跟踪并开展探索性研究。
20 世纪70 年代初期,环境与贸易投资的关系开始被国际社会认识并列入相关议程。关贸总协定(GATT,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于1971 年设立“环境措施与国际贸易工作组”;1972 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发表«工业污染控制与国际贸易»研究报告;1992 年«21 世纪议程»提出“通过贸易自由化促进可持续发展,使贸易与环境相辅相成”;1995 年世界贸易组织(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成立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同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设立专门的经济与贸易处。这些研究成果的产出和机构的设立为国际绿色贸易政策的制定和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