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锋,聂建亮,王新会
(西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养老保障供给能力严重不足[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地区的推行契合了农村老龄化日益严重的人口结构,有效缓解了农村的养老风险,增强了农村养老保障供给能力,促进了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一项普惠性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对减少农村贫困、提高农民福利、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老有所养起到了积极作用[2]。但也有学者指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在养老待遇水平不高、经办服务能力不足、基金统筹管理水平低等诸多问题[3,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削弱了制度的有效性,弱化了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供给能力。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不仅有利于对制度进行反思与完善,更有利于推进全民高质量参保。作为制度的受益者和参与者,农民的满意度可以直观地反映制度的实施效果。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的背景下,从农民满意度视角评估制度实施效果,深入分析农民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显得非常必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满意度测量结果存在分歧。李放和黄阳涛认为农民满意度水平较高[5];胡芳肖等则认为满意度水平不高,并且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