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龙,胡 羽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 401147)
深圳城市更新是国内“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典范,政府通过建立灵活的土地政策体系和规范的市场管理制度,在吸引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更新改造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公共利益,对重庆的城市更新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009 年末《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的颁布和施行标志着深圳城市更新进入制度化、常态化阶段,城市更新工作全面推进,主要做法为:
(1)建立完善的政策、管理支撑体系。一方面,深圳从“法律法规—地方规章—技术规范—操作指引”4 个层面构建政策体系,明确了更新对象、更新方式、土地管理、拆迁补偿等基础内容,规划编制与审批等技术内容,以及计划制定、常态申报等操作流程,并结合实践经验,以“打补丁”的方式深化完善上述政策体系,保障城市更新工作的合法规范。另一方面,深圳围绕城市更新工作建立了三级管理机构:设立深圳市查违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市规划国土部门是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在其辖区内履行城市更新管理相关职责[1-2]。
(2)营造灵活的市场运作环境。传统旧城改造一般由政府收购土地后,再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建设周期长、资金门槛高,限制了中小型市场主体参与。深圳城市更新放宽土地政策:①允许功能改变,更新地块按照规定补缴地价后可改变土地性质,并可进入市场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