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赵博,林霞,闫吉顺,张连杰,张盼
(1.浙江省海洋科学院 杭州 310012;2.河海大学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南京 210098;3.河海大学海岸灾害及防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南京 210098;4.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大连 116023)
围填海是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1949年以来,我国围填海经历围海晒盐、农业围垦、围海养殖以及工业和城镇建设填海等阶段,为拓展沿海地区发展空间、实施国家战略和促进经济发展提供重要保障[1-2]。然而愈演愈烈的围填海尤其是违法违规围填海极大地损害国家利益和海洋资源,其叠加累积的生态环境影响日益加剧,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重大[3-4]。截至2008年,我国围填海活动已使海岸线长度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缩减近2 000 km,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围填海活动的影响范围已遍及整个海岸带[5-6]。
作为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环法》)对海洋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中缺少关于围填海和自然岸线生态环境监管的相关内容。在这种背景下,分析我国围填海和自然岸线生态环境监管现状,总结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海环法》修订的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有助于促进《海环法》正式完成从“污染防治”到“生态保护”的转变。
我国填海成陆区域多用于港口、工业和城镇建设,同时填而未用现象也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