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衡量某个经济社会的各行各业在一定时期内新生产的全部产品和劳务的价值总和,即新创造价值的总和,这是GDP的原始含义。
一个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就是该企业产品价值与从别的企业购进的原材料、能源等价值的差额,这个差额称为价值增值。从别的企业购进的原材料、能源等被称为中间产品,中间产品的价值是别的企业创造的价值,不是该企业创造的,该企业只是借助中间产品价值创造出新的价值。计算一个企业的GDP实际就是统计企业的价值增值,这个价值增值也叫产出。
举一个例子,假定面包的生产过程如下:农民种植并收获小麦原粮→面粉厂收购农民的原粮并将小麦原粮磨成面粉→面包厂从面粉厂购进面粉,制作成面包→面包批发商从面包厂购进面包并批发给面包零售商→面包零售商将面包零售给消费者。假设农民手中的小麦原粮价值100元,并假定小麦原粮都是当年新生产的价值,不再包含为生产小麦原粮所费的种子、肥料和农药等价值(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但为了研究问题,不得不做这种假设)。再假定原粮磨成面粉售价190元,于是面粉厂创造的价值为90元。面包厂购进面粉并将面粉制作成面包卖给面包批发商,售价260元,于是面包厂创造价值70元。面包批发商以300元价格将面包批发给面包零售商,面包批发商创造价值40元。最后面包零售商以350元价格将面包零售给消费者,面包零售商创造价值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