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增强,国家经济和科技水平不断提高,非现金支付方式迅猛发展,对传统的货币流通造成了冲击和影响,甚至还出现了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违法行为。因此,深入分析拒收现金现象,开展拒收现金整治工作,确保现金流通环境畅通,对于人民银行做好整治拒收现金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值得研究和探讨。
一、对拒收现金的分析
(一)拒收现金属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2018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第10号公告,强调除了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进一步明确了拒收现金属违法行为。
(二)拒收现金行为的影响和危害。在当下的消费市场中存在着大量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现象,涉及的场所范围比较广泛,存在于业务办理机构、旅游景区、企业、个人商家等多种场景,有的甚至以张贴告示形式明确表示拒绝现金付款,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一定影响。任何拒收现金的行为,都会损害人民币作为我国法定货币的法定地位,也侵害了普通消费者的正当权力,剥夺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破坏了现金流通环境。
(三)产生拒收现金现象的原因。一是非现金支付发展迅速,受到商家等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