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道丽
从1994年第一部信息安全保护行政法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到2016年网络空间基本法《网络安全法》,围绕如何解决计算机与网络普及应用带来的国家、社会安全等一系列问题,我国网络安全法治建设进程持续推进,网络安全立法建设、执法监管和司法实践取得长足进步,整体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走出了一条既能与国际对话,又兼具中国特色的网络安全法治之路。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专门执法力量,坚持打防管控一体化,近年来在網络安全保护、网络犯罪打击等工作上成绩显著,但依然面临新问题新风险应对不足、网络犯罪生态化治理困境等现实挑战。
2021年,我国正值两个一百年交汇的关键历史时刻,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面开启。面对重大考验,网络安全法治也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进程中,始终把保障“国家发展和人民利益”作为根本使命,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发挥法治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护航新发展格局的网络安全法治,应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找准自身定位,在着眼世界的视野和本国实践的根基中确定中国方案,在国家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契合中识别安全风险,在传统经济与数字经济的冲突中发现法治需求,在发达区域与发展区域的差异中把握安全规律,统筹处理好国内与国际、安全与发展、创新与监管、活力与秩序这些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