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文慧,李烨,高成阁,陈策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精神心理卫生科,陕西 西安 710061)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慢性致残性精神疾病,常起病于成年早期(18~24岁)。精神分裂症症状持续并且导致功能残疾的患者大约占20%,目前报道未就业率高达80~90%[1]。精神分裂症患者在现实生活中还会面临很多挑战,例如受到歧视、就业困难、收入丧失、社会隔离等,而这些挑战又给患者的生活质量带来很多负面影响。研究[2]报道,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生活质量明显较正常人群差,且阴性症状对生活质量的影响比较明显。
Carpenter等[3]于1988年提出了“缺陷型精神分裂症(defective schizophrenia,DS)”的概念,定义为一类以阴性症状为主的相对同质的精神分裂症亚型。DS具有特征性的认知缺损[4],被认为是存在严重精神症状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一种病理生理学类型[5]。目前对于DS患者的诸多研究中关于生活质量的报道相对较少。
收集99例来自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2年2月至2013年4月门诊和住院的诊断明确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将DS患者设为DS组(n=41),非DS患者设为NDS组(n=58),并纳入年龄、性别和教育等相似的57名健康人作为对照组。所有患者均符合美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DSM-IV)。
纳入标准:(1)中国汉族;(2)能够书写;(3)接受9年以上教育;(4)年龄18~45岁;(5)视听能力正常。
排除标准:(1)患有其他精神障碍,如酒精滥用,药物依赖;(2)脑外伤,脑血管病,癫痫,痉挛或智力缺陷;(3)存在严重冲动、自伤观念及行为、无法完成学习任务的患者;(4)在入组前6个月内使用益智药物(如多奈哌齐)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