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工伤认定的特殊性及其完善路径

2021-01-12 22:39:25吴霞
世界海运 2021年9期

吴 霞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下简称《船员条例》)对船员职业保障作出了规定。船员在发生意外事故后,能够依法认定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船员职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

工伤认定行政案件一直是一个行政诉讼的常见类型,从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判决书中可以了解到职工、用人单位、行政部门和法院对于工伤认定标准的意见,能够较为全面地了解职工工伤保护的现状。由于裁定准许撤回起诉或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不能反映船员工伤的认定标准,且已判决结案的案件更能体现当事人之间的冲突性、争议性,所以本文选择船员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判决书进行研究,尝试通过分析相关判决书所反映出的特点,发现传统工伤认定条件在船员职业中的不协调性,并进一步提出解决思路。

一、船员工伤认定行政判决的基本情况

船员相关案件并非司法统计的一个单独类型,船员工伤认定行政案件也并非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一个独立分支,因此在统计上较难做到完全覆盖。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共检索到87起船员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涉及一审、二审行政判决书123份。①2021年5月27日-31日,以“船员”和“工伤”为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网检索行政判决书,显示有行政判决书124份,实际下载122份,剔除其中有关工伤认定受理程序、船员投诉劳动监察案件及其他与工伤认定无关的案件,获得有效的船员工伤认定一审、二审行政判决书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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