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与乡村创业组织的创新实践

2021-01-13 02:38:48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潘 峰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教育与民生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8)

一、互联网时代的乡村组织形态

当前,推动产业振兴是中国乡村振兴的关键点。在互联网时代,通过鼓励农民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生产方式和盘活组织关系,有利于推动农村产业的全面转型。这是新时代下乡村建设发展的新机遇,能更好促进农民增收创收。在中国东南沿海发达地区,互联网技术已经深入乡村市场化进程,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催生扎根乡村的网店(淘宝、天猫),并逐渐从零散个体发展到初具规模的电商村落。电商不仅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而且为农产品联结外部市场提供了便利渠道。个体农户以新生代农民(1)新生代农民,特指农民后代、“农二代”。与父辈不同,他们生于互联网诞生的时代,且早年在农村生活,成年后通过考学进入城市。因此,他们的创业更多采用“互联网+”的新兴技术,通过网络平台连接乡村生产与城市需求。为主体,通过自主创业改造原有乡村产业,形成了三种主要的“互联网+”组织形态:家庭网店、代工合作社和一体化企业。家庭网店依托于家庭作坊的现代化改造;代工合作社则由个体商户通过协同代工突破个体经营的局限,形成以扩大化亲属或同乡群体为特征的合作社,这样的合作社通过共享平台(B2B模式)联结业务分包,整合来自不同渠道的技术资源,为大型企业(或海外订单)提供代工生产;一体化企业则由代工合作社演进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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