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嵌入与功能性融入:社会治理中的新社会阶层组织

2021-01-13 00:37:14胡爱敏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胡爱敏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济南市行政学院、济南市社会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25010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跃迁,新的社会阶层应运而生。这个群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成为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一支重要力量。通过组织化的形式发挥他们建言献策、服务经济发展和助力社会治理的作用,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言格外重要。近年,在全国范围内,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蓬勃兴起,拓展了这一群体诉求表达的渠道,也成为新的社会阶层参与治理的良好平台。本文依据社会嵌入理论,以山东省为例,分析新社会阶层组织在凝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助力社会治理方面的实践与效用。

一、开放与吸纳: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的嵌入性结构

当今时代,社会结构是一个包容性的体系,是由海量要素共生共存、相互交叉、相互依赖的网络,是所有行为体生存和发展的背景。正如马丁·海思(Martin Hess)所言“嵌入式的关系和社会结构的确是存在的”。[1]各类行为体“都嵌入在一定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体系中,受到复杂多元的环境的影响,要以社会的制度和既定规则约束自己的行为。”[2]作为一种来自民间的行为体,社会组织植根于特定的政治体制、经济体系、文化结构和社会网络中,在既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中成长。

(一)社会治理为社会组织参与提供了制度性的机会结构

以社会嵌入理论来观照,社会治理体系是新型社会结构和关系的集群,基本特征是包容性、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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