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龄
(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2.湖南大学 经济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07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和支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方面,明确了政策支持的范围和相应的制度安排。关于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问题,理论界早就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如何实现技术要素按贡献分配,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技术创新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方面。
袁易民(2003)[1]将高技术企业组织分为两类,探讨按技术要素分配的方式:在以市场交易途径建立的技术企业里,技术要素所有者不参与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技术在企业里作为一种资本形态,技术的市场交易过程就是技术要素的分配过程;在以合约途径建立的技术企业里,依据技术要素与其他要素可分离和技术要素与劳动力要素不可分离两种情况,技术要素参与分配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刘萌芽(2002)[2]认为人力资本是技术创新的源泉,应该以“分享制”的形式参与创新剩余价值的分配,“分享制”有利于调动技术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周振华(2003)[3]从理论高度探索技术要素按贡献分配的道理,他以技术要素内涵界定、基本属性及其按贡献分配为依据,构建理论分析框架,分析技术要素特性对收益分配的影响,概括技术要素按贡献分配的方式类型,及其分类原则与机制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