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其才
我国的法人类学调查和研究的历史并不很长,地点也不很广泛,但广西金秀瑶山(主要位于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的田野调查实践在我国法人类学的发展史上有着独特的地位,值得认真总结。
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瑶族研究始于20世纪20年代,金秀瑶山的法人类学实践也始于1928年5月至8月当时国立中山大学的调查,任国荣(1907-1987)的《瑶山两月观察记》对金秀瑶山的“制度”“仪节”等进行了描述。费孝通、王同惠的《花篮瑶社会组织》介绍了“石碑”(石牌)、械斗等瑶人的法律。徐益棠的《广西象平间瑶民之法律》记录了大瑶山“石牌规矩”。1956年10月至1957年9月,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的《广西瑶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辑)》专门就石牌制度进行了介绍。
我进入金秀瑶山进行法人类学调查和研究,是在这些前辈学人调查、研究启发的基础上开展的,是在学习前辈学人的成果、了解金秀瑶山后,决心传承学术脉络、接续学术传统并以自己的力量进行进一步的弘扬,思考新的社会条件下金秀瑶山的社会规范和社会秩序,探究现代法治建设进程中金秀瑶山固有习惯法的当代表现和现实意义,全面认识和理解当代金秀瑶山社会。
我对金秀瑶山的了解是从1928年5月到8月国立中山大学的调查及任国荣的《瑶山两月观察记》,1935年费孝通、王同惠的大瑶山调查及其《花篮瑶社会组织》,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的《广西瑶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辑)》中的石牌制度等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