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敏 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IP全称为“Intellectual Property”,意即知识产权,起初仅是一个国际广泛使用的法律概念。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崛起,网络与IP结合,意味着在这个概念的背后,多重维度得到了刷新和拓展:主体上,大量网络创作者及作品纷纷涌现并进入市场;形式上,一生二二生三,包含文学、影视、动漫、游戏、音乐和衍生品等基本领域;业务上,出现了上游内容创作、中游包装整合、下游打包出售的完整产业链。IP改编电视剧正是在这股春风的吹拂下迅速成长壮大,逐渐成为电视剧领域的流量霸主。
2015年,各类文学IP、综艺IP、漫画IP井喷式改编,使得这一年成为“IP元年”。同年10月,中共中央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1]表示应当大力发展网络文艺。其中提到“网络文艺充满活力,发展潜力巨大”,建议“促进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性融合,鼓励作家艺术家积极运用网络创作传播优秀作品”,无疑为IP的多元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性支持。
与此同时,随着IP开发的常态化,质量的鱼龙混杂、形式的盲目跟风、路径的千篇一律成为进一步打破市场破壁的重要阻碍。跨界传播作为新型的营销手段之一,或可为IP改编剧的创新发展提供新的破题角度。跨界(crossover)指的是对属性边界的打破、不同风格的恰当融合与资源联合的双赢,对于IP改编剧来说,跨界意味着跳出改编即终点的怪圈、走出消耗固有粉丝的舒适圈、促成IP系列活动破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