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帅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开始建立扶贫机构,划定贫困县,以科层化的运作为基础,实行任务导向下的扶贫攻坚行动。三十多年来,中国的扶贫由政治色彩浓重的“运动式”推进逐步回归治理本源,构建了多元主体参与的贫困治理模式,并实现了对贫困人群的精准帮扶,进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基于国家对扶贫基准的量化认定,贫困线边缘人群的分化加剧,导致了结构性贫困的产生,亚贫困人群成为新的贫困治理难题。从政治系统理论的角度来看,扶贫具有强烈的政治属性,在推进过程中,基于国家的工具理性,政策的顶层设计始终围绕贫困线下的人群制定,其通过贫困压力的有效输入、驱动系统的政策转化,进而推动扶贫政策的有效输出。但是这一过程,产生了明显的系统性缺陷,贫困压力输入的主体范围相对狭隘,对亚贫困人群进行了“系统隔离”,致使贫困的结构性分化与矛盾日益凸显。随着现行标准下贫困人群贫困问题的全面解决,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缺乏政策支持等新问题。这表明,脱贫攻坚过程中国家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逐步走向有机统一,亚贫困人群场域下的政治系统开始发生结构性转变,贫与非贫的结构性束缚逐步解除,政治系统对于扶贫压力的转化由结构性的关注向社会公平过渡。因此,重新界定贫困主体范围,提升政治系统的开放性与包容性,推动贫困治理关系的重构是解决亚贫困人群问题的重要举措,这也是新时期扶贫攻坚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