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文翔
(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1)
普惠金融最早由联合国提出,是指能有效和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1]。在中国,普惠金融实践与数字金融发展紧密相关。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依托于信息技术、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创新技术的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使得金融服务可得性和便利性大大提高,有效满足了那些通常难以享受到金融服务的低收入和弱势群体的需求,推动了国内普惠金融的发展[2]。根据北京大学中国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的报告,中国省级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均值已经由2011年的40.00提高到2018年的300.21,增长了近8倍,数字普惠金融深刻影响着民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变革[3]。
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信贷行为与农户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作为农业生产经营的重要主体,农户是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主要的资金需求者,满足农户对各种生产要素特别是资金的需求是党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证。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缺乏抵押物等问题,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在提供信贷时往往发生“离农”倾向,农户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依然存在,阻碍了农村生产发展和生活改善。因此,如何提高农户信贷获得始终是农村金融关注的焦点。“三农”是普惠金融的主要服务对象,发展普惠金融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提高农户信贷获得,缓解农户面临的信贷约束,从而提升农户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