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冬慧
(南京审计大学 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1815)
在中国近现代众多会计师中,奚玉书是一位独特的审计法学者。他自幼受到家庭公道正派思想的熏陶,接受了正规的法科教育。大学毕业后,他从事会计师职业,对审计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有着透彻的理解,倡导审计乃至整个会计工作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运行。他尤其重视事前审计,意图节约执法成本,增加社会效益。他的审计法思想对规范民国时期的审计程序,指导审计实践,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一个人思想的形成,与其接受的教育有关。1902年出生于上海的奚玉书,有着良好的家庭教育与法科学习背景。他“从小深受祖父教诲,以为社会做公益善举、主持公道、造福人群为己任”[1]。良好的家庭教育在奚玉书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公平正义”及“热爱人民”的种子。
1922年,奚玉书进入东吴大学法学院学习,开始接受正规的法科教育。这奠定了奚玉书一生重视法治的观念基础,也是奚玉书审计法思想形成的力量源泉。成立于1915年的东吴大学法学院,“在当时中国的法学教育领域长期保持领先地位”[2],蜚声海内外。东吴大学“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校训契合了法学教育的精髓。奚玉书入读东吴大学法学院时,该校的法科教育正值上升期。1922年4月,东吴大学法学院创办的中英文合刊《法学季刊》(ChinaLawReview)问世。1923年,东吴大学法学院创办的《东吴年刊》第一卷出版。这些学术刊物的创办,为培养高素质的法科人才创造了良好的学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