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洁 辽宁省开原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乡村治理面临了经济新常态、利益分化等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借助财政进行化解,财政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与支柱,这一新理论的提出要求在新时代背景下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财政政策必须具备能够满足当前社会的发展需要。
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决策,振兴乡村需要凝聚各方力量,运用多种因素、构建科学的管理机制,以便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财政部门作为联结政治、经济与社会的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从政策性与工具性的角度来看,财政工作的落实是保证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重要政策工具手段;从制度和体制的层面来看,财政政策的支持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提供了基础性的制度保障;从政治性与功能性的角度来看,财政工作的开展为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了支持。现阶段,为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质量,中央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2019)》将金融支持当成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手段,并且从长远的角度出发,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乡村金融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指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