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博,梁 艳
(桂林理工大学,广西 桂林,541000)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终端设备的普及,各种媒介内容丰富,当代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不可避免地被全媒体编织的“大网”所“裹挟”。传播学学者麦克卢汉曾言,“媒介即信息”。什么样的传播形式将带来什么样的信息,因此,在全媒体时代中,大学生的法治素养提升路径也会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高校大学生法治素养教育对象具有独特性,以在校大学生为主要对象,尤其是针对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进行法学教育。在法治社会,大学生毕业前进行法律常识的普及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对法律知识的教育也是大学生思政教育的基础性工作。
其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内涵,要具备理论性。大学的法治教育与中小学法治教育有明显区别,与大众普法教育也具有一定差距。高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内容要具备一定的理论和思想性,要同时具备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让大学生通过学习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来提高法治素养。
实践证明,个人和民众的法律意识并非自然产生的,而是需要长时间的教育培养和思想塑造才得以实现。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尤为重要,通过法律意识的培养,让他们产生对法律的认同,形成法治观念,以保证法律的权威性;懂得权利和义务的内涵,保证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进行有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