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玉旭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株洲,412004)
从2009 年校园足球运动启动以来,校园足球成为社会聚焦热点话题之一,也是全面推动学校体育改革的重要举措。基于国家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校园足球深深刻上“政策先行”的发展烙印。校园足球已全面参与到教育事业改革之中,校园足球除了自身体育元素之外还具有公共事业属性。显然,校园足球政策必定带有公共政策的必然属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政策成为应对多元利益诉求和表达政府执政理念的重要手段。本文基于“效果”“因素”“路径”三重向度对我国校园足球开展以来政策执行状况进行分析,既对当前我国校园足球政策执行情况有全面掌握,又能为新时代我国校园足球的可持续发展奠定理论基础。
政策执行需要执行主体遵循执行程序的前提下将政策付诸实践,以此来解决实际政策实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从2009 年发布《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到2015 年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出台的一系列校园足球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出:“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应从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加强合作,为校园足球的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1]从组织体系来看,当前“全国校足办”有工作人员13 人,由中国足协直接领导,在13 人工作人员中未有隶属教育部门的专职人员。地方校足办有145 个,专职人员、挂职领导、工作人员分别为72人、284 人、356 人,其中,有129 个地方校足办设在体育部门,多数地方校足办工作人员为兼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