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控谈判的基本策略与原则

2021-01-16 05:28:16李志刚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延 宁,李志刚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引言

根据公安部统计的数据,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在中国大陆上发生的各种形式的暴力劫持人质事件已有3000多起,其中在2000年以前,警方大部分用的都是直接进行武力处置的方式,其中也不乏有警察和人质因处置受伤甚至牺牲的情况,并且这种情况不在少数。自从2000年以来,警方越来越认识到警控谈判在暴力劫持人质案件中的作用,并开始积极运用到人质劫持案件当中。但是,警控谈判在我国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各种运用的技巧、谈判装备、警控谈判人员与武力处置部队的配合等各方面的运用还不够成熟。

在暴力劫持人质案件中,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警控谈判的手段,争取劝说劫持者放下武器,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就算用谈判的手段不能达到成功解救人质的目的,我们也不能鲁莽行事,谈判人员一定要与警方武力处置部队配合好,为武力处置赢得最佳的时机,争取最好的结果。

每当触目惊心的劫持案件发生时,都极大的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劫持案件不仅会给被劫持者造成身心上的巨大伤害,而且也是对国家法律尊严和权威的巨大挑衅,给社会的稳定和公众的生命带来极大威胁,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警察在处置劫持案件,与犯罪分子进行武力冲突时,其人身安全也会受到严重的威胁,所以,如何想办法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处置此类案件的上上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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