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东
摘要:农村宅基地制度在我国生产力水平驱动和城市融合发展的推动下,在国家制度的顶层设计和基层利益者的诉求中进行改革。改革进程中面临宅基地所有权主体虚化、宅基地市场存在大量隐形流转、宅基地管理制度缺失等现实困境,基于此提出宅基地制度的产权明晰、市场要素配置健全、综合试点有效集成的破解路径等措施,为农民居有所住和农户财产权提供保障。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农村宅基地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居民可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农房及附属生产生活设施。农村宅基地制度是我国农村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对于保障农民安居乐业、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動力因素
农村宅基地承担着农民的基本居住功能,为农民安居乐业提供基本保障。在宅基地市场化改革和农业人口市民化的发展中逐渐凸显宅基地财产功能,生产力推动生产技术的进步进而促进城乡融合的发展,国家制度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与基层利益者的诉求,成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动力因素。生产力的驱动与城乡融合发展的推动生产力是制度变迁的原动力和第一推动力,生产关系是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分工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影响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重要力量,分工的出现促进先进的生产技术、生产工具的发明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