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丽平,陈 侃,汪 璠
(1.湖北省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武汉 430074;2.湖北省税务局,武汉 430071)
信息资源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之一,依法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1]工作,是国家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信息安全的通行做法。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共分为五级,从一级至五级逐级增高。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要求:第一级系统首次做定级备案;第二级系统首次定级备案后需要做等保测评工作;第三级信息系统做完定级测评后,应每年至少1 次等级测评;第四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半年至少1 次等级测评;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等级测评[2]。
湖北省2011年开始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到目前为止所有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均在省公安厅定级备案,第三级信息系统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年度等级保护测评,并形成测评报告上报公安厅备案,无四级和五级等级保护信息系统。所有在线重要信息系统均实现了安全可控、能控、在控。湖北省气象局多年来结合信息化建设项目课题,不断加强信息网络安全技术研究,从测评整改入手,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技术防护措施,具备了一定的安全防护能力。本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