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哲,何晗彰,冉一涵
(1.东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40;2.东北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30)
近年来,股权质押行为逐渐成为一种常态化的融资方式。股权质押因其手续便捷、灵活度高、利率市场化等特点被资本市场青睐,据Wind数据库显示,2018年A股上市公司中有1 983家公司参与了股权质押,质押股数达2 539亿股,其中涉及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司有1 602家,质押股数达1 849亿股,由此可见,控股股东是进行股权质押的重要群体,股权质押也是控股股东能够利用的一种主流融资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股权质押是股东进行融资的财务行为,但由于控股股东在企业中的特殊地位,当其进行股权质押后,将对企业造成一定影响。根据规定,当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比例超过5%,上市公司就要披露质押的相关信息,而银行等债权人历来关注控股股东的动向,控股股东的决策和导向也将对企业的债务融资带来影响。
从上市公司角度而言,如果传统融资方式无法满足自身需要,可以由控股股东的股权作为担保进行融资,但如果控股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后,企业仍需要融资,此时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是否会对企业债务融资成本产生影响呢?此外,会计稳健性和产权性质又会对二者间的关系产生什么影响?本文利用2013—2018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有关数据,探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企业债务融资成本产生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会计稳健性和产权性质所起到的调节作用。……